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组建中山大学第二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发布人:计算机学院

各在校生:

作为广东省最早参与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高校,自1999年以来,中山大学已选派25届共349名具备保送研究生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分赴青海民和、甘肃榆中、山西灵丘、宁夏西吉、广西恭城和百色、西藏林芝和昌都、云南澄江和凤庆、贵州台江等地支教。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从我校学生中招募选拔组建中山大学第二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1.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已获得我校2024届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推免类);

3.符合我校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支教类)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条件审核由学生所在院系及教务部负责,按照《中山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大教务〔2023〕6号)及各院系推免细则执行。

二、招募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能吃苦、肯奉献,热爱教育事业。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学分绩点底线不低于学生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成绩底线。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4.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计划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已报名参加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保障措施

1.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学籍。

2.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将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有效期覆盖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支教全程及到达、离开支教地的前后各三天,实现全覆盖保障。县级项目办负责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和餐饮便利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以自愿为原则,根据通知要求,学生本人向本单位提出支教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推荐。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各类报名人选进行严格预选,并由二级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排序。推荐结果须经院系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项材料。其中招募对象第3类人员,须按不超过报名人数的50%(不足1人按1人)上报最终推荐结果。

3.面试。校团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审核初筛,确定面试名单,择期进行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包括思想品德、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招募对象为第3类人员,需通过教务部推免条件审核后方能参与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学生,视为放弃申请。

4.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对中山大学第二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名单公示后,候选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放弃支教资格。

五、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第二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表》;

2.二级单位党组织政治审核意见书;

3.个人申请书(详见附件4);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如有,请提交);

5.家长知情同意书(需有家长手写签名);

6.其他佐证材料。

六、材料提交要求

按以上材料清单准备好纸质材料,并于9月7日12:00前提交到计算机学院A103丘老师处。

 

 

 

附件:

1.中山大学第二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表(招募对象第1类:在读研究生)

2.中山大学第二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表(招募对象第2类:普通推免本科生)

3. 中山大学第二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表(招募对象第3类:申请专项推免资格本科生)

4.个人申请书

5.院系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日

 

(学院联系人:丘老师,020-39943169;校团委联系人:张老师,020-8411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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