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暑假学生工作温馨提示

发布人:计算机学院

本科、研究生各年级各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安排:

2020年暑假从7月8日开始,2020年秋季开学时间暂未确定,待学校通知,2020年秋季学期注册具体事宜以学院教务发布的通知为准,请关注学院网教务相关通知

二、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注意安全

1、离开宿舍前保管好贵重物品,关好电源,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2、假期留校学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不留宿外人。

3、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网络安全等,远离违法违纪活动。

4、假期出行前和家人保持联系,保持通讯畅通。要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营运、无牌证等车辆。

5、不去未经开发或旅游设施不完善的景点游玩,不在野外使用明火,做讲文明高素质的游客。出行时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配合公安人员检验。尽量避免在深夜出门游玩,避免在偏僻地带逗留。

6、投宿旅店时,应核实这家旅店是否是经公安机关安全核准开业的旅店,是否证照齐全,留意观察旅店内、外环境,看是否有必要的安全设施,逃生通道是否畅通。

7、注意饮食安全,到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少光顾路边无牌照的小吃摊档,尽量避免吃生食,防止食物中毒,不多吃暴饮。

8、不进入酒吧等人员复杂的场所,不酗酒。

9、暑期是出行高峰期,繁华街道尤其是旅游景点人员众多,一旦遇到突发事件,不要惊慌,听从相关安保人员的要求,按顺序疏散,防止发生踩踏事故。

10、尽量不带或少带贵重物品,保管好随身财物,谨防扒手。不贪小便宜,防诈骗。

11、游泳时要到正规的场地游泳,注意安全,谨防溺水。

12、自觉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遵守当地管理。

三、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1、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每日上午12:00 前通过学校健康申报系统完成健康数据填报。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应第一时间到所在校区(园)门诊部就诊并报告院系(附属医院) 辅导员。

2、校园实现封闭式管理,校内住宿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出校园,需要向院辅导员报批。进出宿舍需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宿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非本楼住宿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宿舍楼暂停外来访客进入,寝室之间互不串访。

3、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遇到困难,可及时向学校寻求帮助,鼓励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暑假期间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四、按时返校,做好返校情况统计

1、合理规划出行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待注册时间确定后,及时购买返程车票,按时返校上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提前向本年级辅导员老师请假。

2、所有学生须返校后须及时向班委报告,各班班长统筹,做好登记。

五、合理规划,充实暑假生活

1、鼓励同学们暑假期间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理论、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社会调查、青年志愿者服务,参加以学术研究、科技发明、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

2、按时返校上课,离校度假的学生要充分估计到假期交通运输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困难,尽早预订回程车票、船票,保证按时返校上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提前向本年级辅导员老师请假。

六、学习纪律管理的部分相关规定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持学生证到学院(直属系)办公室办理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两周不履行注册手续的,给予退学处理。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超过注册规定期限(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规定,学生连续旷课2至6天或者累计达10至30学时,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7至13天或累计达31至50学时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本科生请假7天以内(含7天),由学院(直属系)审批;请假8天以上(含8天),由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批。请假时间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在学研究生因本人或家庭有突发事件需要处理,可以请事假。事假一般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4天。研究生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指导教师批准;超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含7天)由所在院系领导批准,7天以上的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报研究生院批准。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学工办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