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5-201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计算机学院

注:以下通知适用于本院软工、计科、移动等专业的学生,不适用保密学院专业的学生。保密学院学生今年的综合测评工作仍由资讯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本科2013-2015级各班:
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奖学金的评定应以综合测评作为主要参考依据。为做好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我院2015-201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此次综合测评工作,严格依据《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进行评定。

 

根据上学年各专业综合测评情况,各专业此次综合测评的时间区间如下:

原软件学院学生:2015年7月8日-2016年8月28日。

原信科学院相关专业学生:2015年8月27日-2016年8月28日。

原移动学院学生:2015年7月8日-2016年8月28日。

以上区间的起始时间,如发现与去年的通知不衔接,则以去年评选时的实际截止时间为准,原则是保证同一项目不在两个学年重复加分。

根据《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规定,综合测评学业平均分绩点的计算科目为该学年所有的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不含公共选修课。

为保证公平公正,请各班严格执行以上要求。

 

专业发生变更的同学,应按其年度所读专业及所在院系(原则上以就读时间长者优先),回原院系、原专业参加综合测评和参评当年度奖学金评选。

由于成绩转换等客观原因所致,对不能按时获取学业成绩的境内外交换生且具有参评资格者,经申请确认可以参加下半年的交换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名额单列,另行通知。

 

二、评定程序

1、9月4日前,各班依据《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要求成立本班综合测评评定小组,向全班同学公布名单并发送至本年级助理辅导员处汇总备案。

2、9月6日前,各位同学如实填写《综合测评附加分明细表》(附件),将电子版交给本班评定小组。

3、9月7日前,各班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汇总本班同学的附加分。填写《综合测评附加分明细表》,将统计结果在全班公示,学生如有异议,于9月9日前向本班评定小组提出,由班评定小组解释。

4、9月9日前,评定小组负责完成本班同学学业分的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学年的成绩单将由年级辅导员提供给各班班长)。填写《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将统计结果在全班公示,学生如有异议,于9月11日前向本班评定小组提出,由班评定小组解释。

5、9月12日前各班将《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和《综合测评附加分明细表》上报给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只需发送电子版,纸质版由各班班长保管备查),邮件主题:“××级××专业××班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结果“。

6、9月14日前,学院审核各年级各班的综合测评结果,并将审核后的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

 

三、纪律要求

1、各班须严格按通知要求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评议和审核本班的结果,杜绝个人决定评选结果。各班评定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请及时向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反映。

2、各班须通过各种渠道将通知和结果告知本班同学,评选结果须在班内公示3天。

 

附件1:计算机〔2016〕33号: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附件2:( 级 专业 班)综合测评附加分明细表

附件3:( 级 专业 班) 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

附件4:附表:(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主要学生科技竞赛列表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学工办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