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团委关于开展 2023-2024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根据《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3-2024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团委现开展2023-2024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优秀共青团员(校级和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校级和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和院级)。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
团龄在2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一年级以第一学期的平均绩点为准,其他年级以2022-2023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为准),2023年度(春秋两学期)无挂科记录;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未满28周岁;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不参评。
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道德品行优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模范作用突出,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与团支部活动,主动承担团支部建设工作。
4.参评年度体测成绩60分以上。
5.经团支部成员民主评议,超过1/2与会团员同意推荐。
6.综合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
现职团干部,截至2024年4月1日,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校级要求不少于两年,院级不少于半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一年。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在“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学生团干部应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一年级以第一学期的平均绩点为准,其他年级以2022-2023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为准),2023年度(春秋两学期)无挂科记录。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的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保留团籍的党员,需要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2023年度“两制”(团员年度注册、团员年度评议)完成率不低于95%,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推优入党率(指本支部发展的党员经支部推优的比例)不低于95%。以上统计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4月1日。
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上级团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5.参评年度体测成绩60分以上。
6.经团支部成员民主评议,超过1/2与会团员同意推荐。
7.综合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资格:
团支部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校级满1年,院级满半年);支部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参评的团(总)支部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本级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两制”完成率达95%;“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推优入党率不低于95%;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以上统计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4月1日。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队伍建设扎实,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支部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组织管理好。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支部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
5.支部学风优良。学习氛围浓厚,团员学习态度端正,治学态度严谨,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团员无故缺勤课堂,无考试作弊现象。
6.支部成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评优工作要求
(一)各团支部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人选和单位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在个人自愿参评的基础上,由团支部委员会推荐建议名单提交支部团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并在本支部进行不少于1日的公示。
(二)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履行审核职责,对推荐个人和组织进行材料真实性的严格审核。
(三)各团支部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将此次评选表彰作为检验共青团改革成效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团内相关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参评校级奖项的志愿者服务数据以“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为准。参评院级奖项可以提供组织单位盖章的志愿时证明。
四、名额分配
(一)评选名额上限
项目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干 | 红旗团支部 |
校级 | 111 | 15 | 8 |
院级 | 若干 | 若干 | 若干 |
以上为可推荐的人数上限,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二)各支部可推荐名额上限
项目 | 优秀团员(按团员人数比例) | 优秀团干 | 红旗团支部 |
可推荐名额 | 五星团支部10%,四星团支部8%,其他5%,小数向上取整 | 五星团支部不多于2人,其他不多于1人 | / |
说明:
1、各支部请严格按照各奖项名额推荐,并按推荐顺序排序,如有超额,学院将直接依据汇总表的推荐名单排序进行裁减。
2、参评校级奖项落选者,默认进入院级相应奖项的参评范围,不用再提交院级的申报材料。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务必于2024年4月8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sysu_cse_twzzb1@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标为“本硕博**年级**团支部五四评优材料”。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二)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3)、事迹材料、证明材料、各类奖项的申报汇总表(附件4),以支部为单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提交电子版。个人和集体项目的申报事迹材料和证明材料应囊括评选标准的各项内容,如有缺项则视为未满足条件进行相应扣分,不再另设补充程序
(三)所有材料请严格按照《文件夹打包范例》(附件5)进行统一打包发送,勿分批提交。
(四)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字体,正文部分采用仿宋GB2312三号字,27磅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
(五)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展开评选,择优推荐。推荐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后,须于2024年4月12日报送学校,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布为准。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可通过支委,在团支委工作群咨询交流。
计算机学院团委
2024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