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苏亨狄

各位国际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简称“留基委”)《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5〕11号)和《中山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日常管理及年度评审实施细则》(学生〔2025〕135号),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5年9月之后将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名额性质为计划内),包括无法按原计划于2025年7月毕业拟申请延期的学生,以及2024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拟申请恢复奖学金的学生。

注:2025年春季入学新生不参评,处于休学状态可不参评。

二、评审内容

根据学生2024-2025学年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和活动表现四方面情况,对每名学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打分应与评审意见一致,即总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对于不合格学生,须提出中止奖学金或取消奖学金的具体处理建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报经留基委同意后,取消奖学金资格:

(一)触犯中国法律法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

(三)在校学习期间连续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

(四)存在思想道德问题的;

(五)受到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报经留基委同意后,中止其享受奖学金资格一年:

(一)当年必修课程不合格的;

(二)因考核成绩不合格留级或者降级的;

(三)评定年度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的。

三、评审程序及操作要求

学院按照年度评审内容,结合具体情况,组织本单位的评审工作:

1.学生自评。4月27日起,奖学金生凭CSC登记号在4月29日前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进行学生自评(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2.培养单位评审及公示。学院组织召开评审会,提出评审意见和处理建议,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召开评审会前,学院将充分征求导师、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员的意见。

3.学院上报材料。

4.学校复审及公示上报。学校复审后公示评审结果,并上报留基委。最终以留基委发布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提交的任何材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下学年度奖学金资格。

 

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操作手册(学生版)

 

 

 

计算机学院学工办

2025年4月25日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20-3994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