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规定, 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的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
一、本次应开题的学生包括2024级硕士研究生、2024级公开招考的博士生、2025级硕博连读学生(2023级硕士,2025年进入博士阶段,可秋季学期开展)、2023级直博生以及应完成但尚未完成开题的研究生。
二、开题的工作要求及安排:《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规定,研究生开题报告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由至少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答辩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研究生开题报告,研究生导师可作为答辩专家小组成员。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答辩还需邀请校外行业导师参与评审。答辩专家小组就研究生论文选题意义、相关文献掌握程度、研究方法先进性以及论文总体设计科学性给出意见和建议,对开题报告是否通过作出结论。
三、此次开题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开题公开答辩工作;
(二)2025年7月15日前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 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三)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可在第一次开题3个月后,12个月内重新开题一次,其中期考核时间相应顺延;
(四)拟在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按交叉学科方向审核学术成果的,需在开题前向学院申请以学科交叉研究为开题方向,学院进行审议;
(五)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开题。
四、请详细查阅附件4《研究生论文开题须知》,了解具体的考核流程及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准备和开展开题报告工作。
附件: 1 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查表
2 开题报告模版
3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表
4 研究生论文开题须知
5 开题报告材料提交情况统计-XX班
6 计算机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工作规定》的通知
7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通知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