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做好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倪鸣

各年级研究生: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310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启动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宝钢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5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宝钢奖学金:符合捐赠方要求的研究生(详见附件1)。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

 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
名额12(含1名可推荐竞争名额)8(含1名可推荐竞争名额)11(含1名可推荐竞争名额)

2.宝钢奖学金:捐赠方确定的奖励名额及金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除研究生奖助金外,同一学年度原则上只可获得一项其他奖学金。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很好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及劳动实践;

7.党员、团员认真履行党员、团员义务,榜样带头作用突出;

8.参评年度应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服务时长不少于25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参评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参评年度有考试作弊或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者;

5.参评年度课程成绩低于75分或有补考、重考者;

6.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7.党员在当年党支部民主评议中,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者;团员在当年团员教育评议中,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者;

8.违反宿舍或实验室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屡教不改者;

9.发布或传播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言论,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听劝阻者;张贴、投递、散发非法宣传品,散播虚假或有害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者;

10.违反国家网络安全法及有关保密规定者;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或非法信息,经批评教育不改者;通过信息网络发表、传播影响学校稳定,有损学校权益的言论、文章、影音资料者。

11.导师及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五、评选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具体评选细则请见附件: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奖助金评选办法(附件6-8)。

宝钢奖学金的要求详见附件1。

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中应坚持科学教育评价导向,围绕参评研究生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评选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宝钢奖学金: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初评推荐,学校审核后提交捐赠单位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捐赠方确定为准。

2、时间及工作安排

(1)各班9月1日前组织推选5-7名班级评审小组成员(班级人数少于30人的为5人),其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为当然成员,其余人选应为民主推选的班级成员,应包括党员、班委团支委,名单经班级公示提交至年级兼职辅导员处。

(2)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于9月8日前填写附件2《中山大学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自行联系导师填写审核意见、附件5《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计算明细表》,连同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成绩单须有学院研究生秘书签章;2025级新生不用提交成绩材料)、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交至各班班委,电子版以“博士(学硕、专硕)+学号+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格式命名发给本班评审小组。

申请宝钢奖学金:学生于9月8日前填写奖学金的申请表相应汇总表(见附件3、4)并自行联系导师填写审核意见、附件5《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计算明细表》,连同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等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好后交至各班班委;电子版以“博士(学硕、专硕)+学号+姓名+XX奖学金”格式命名后发给本班评审小组。

注意:以上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8日。

(3)9月8日前,各班级评审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9月11日前班级间材料交叉审核,反馈审核意见,各班级修订并再次进行班级公示。

(4)9月12日中午12点前,各班班委将本班同学以上装订好的纸质版申请材料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班委和年级兼辅将同学个人电子版材料、本班级汇总表格(年级内要初步排序)整理打包发至各年级辅导员。

(5)学院初评和公示:9月23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情况和学校要求进行评选,确定初评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6)上报初评结果:学院将公示后的初评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公布。

七、评选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组织和相关工作。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万海马啸肖侬吴迪吴维刚张方国颜晓辉郑伟诗  凌青 衡益 赖韩江 江颖 倪鸣 陈少梅 侯艳冰 董方舟(学生代表)

 

 

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