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在库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助学金项目及名额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所有正常学制内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均获助,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分档资助。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发布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助学金工作具体如下:
1. 组织学生填写相关信息
请学生于10月22日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xgxt.sysu.edu.cn/zxj/)填写相关信息。
2. 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等。
3. 学院公示
学院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和尊严,不出现学生个人信息,采取院内张贴等不上网方式。公示期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如收到异议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
4. 报送材料
学院于10月25日中午12:00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完成国家助学金审批。
(三)学校复核和审议
学校复核并审议名单及资助档次。
(四)发放助学金
待上级单位审定最终名单后,学校发放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年级应逐一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获资助。
(二)各年级应指导并检查学生填报材料,杜绝出现漏报、少报、错报等情况。
(三)各年级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联系方式请见https://dpcms.sysu.edu.cn/cse-prod/about/office ,或咨询各年级兼职辅导员。)
附件
1. 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
计算机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