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助学金(第一批)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助学金(第一批)评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捐赠助学金项目及名额
捐赠助学金由企业、个人或团体捐资设立,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名额按项目确定。具体项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名额及资助条件详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发布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 组织学生填写相关信息
于2025年10月29日12点前,学生按《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附件1),向年级辅导员纸质版材料,具体材料请下载捐赠助学金相关资料(附件2)。同时按要求填写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08771436@qq.com。
2. 学院审核
学院(系)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等。
3. 学院(系)公示
学院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应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尊严,不出现学生个人信息,采取院内张贴等不上网方式。公示期间,学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如收到异议材料,将予以答复;师生如对学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
(三)学校复核和审议
学校复核并审议名单。
(四)发放助学金
上级单位或捐赠方审定最终名单后,发放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年级应逐一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获资助。
(二)各年级应指导并检查学生填报材料,杜绝出现漏报、少报、错报等情况。
(三)各年级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严格限制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的使用权限范围。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联系方式请见https://dpcms.sysu.edu.cn/cse-prod/about/office,或咨询各年级兼职辅导员。)
附件
1. 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
2. 捐赠助学金相关资料
3. 拟获捐赠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计算机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