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笃行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苏亨狄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笃行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笃行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爱心校友捐资发起设立,计划资金用于资助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学习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减轻学弟学妹在大学期间的经济压力,助其早日成才。

二、参评条件

本科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记录在教务系统的所有科目无不及格记录,缓考不算不及格,重考或者重修算不及格)。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经学院认定的2024-2025学年学年公益服务总时长不少于50小时;

(八)经教务部门批准的缓考学生,每学年缓考科目超过3门的,不能参加当年的奖学金评选。

研究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很好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及劳动实践;

(七)党员、团员认真履行党员、团员义务,榜样带头作用突出;

(八)参评年度应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服务时长不少于25小时。

此外,申报者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或作出相应承诺:

1.合法、合理、适度使用所得的资助;

2.认可慈善可持续理念,承诺未来公益传承捐赠;

3.认可小程序上《杭州嘉互助学基金会公益助学协议》的相关要求:

获助人本着自愿捐赠,平等互助的公益理念,承诺在未来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进行公益传承:

3.1每获得10000元资助,在将来开始获得收入后,当年所得税前收入超过人民币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的,则按超出部分的0.5%向助学方进行公益慈善捐赠,捐赠时间为次年3月底之前,捐赠期间为终身;

3.2获助人同意3.1中所捐金额捐赠至"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笃行励志奖学金"项目。

3.3获助人同意3.1中所捐金额的50%由资助人选择新的资助对象向助学方推荐,50%由本协议的获助人选择新的资助对象向助学方推荐,由助学方确认并进行公益传承资助。

3.4获助人须知:本项目为需见证项目,见证是指邀请指定数量的同校同学作为有效见证人,辅助获助人完成认证身份的环节。同校见证的完成情况将影响后续资助金的发放。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捐赠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捐赠奖学金的特定要求,详见嘉学互助小程序。

注:该奖学金能和其他所有奖学金兼得。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资助对象

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学习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资助标准:

10000 元/人/学年;名额:不定。

 

四、评审程序

(1)采用申请制。6月14日前,凡符合条件的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均可使用“嘉学互助”小程序,向“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笃行励志奖学金”发起申请;

(2)捐赠人可查看申请资助的学生信息,通过材料审核、面试交流等方式确认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提交给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

(3)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最终审核并公示受助学生名单。

 

附件:《杭州嘉互助学基金会-学生公募说明20251231》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联系方式请见https://cse.sysu.edu.cn/about/office。)

 

 

计算机学院学工办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