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基金

基金介绍

广东省信息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2004年获得广东省科技厅批准立项资助建设。实验室设在中山大学。重点实验室具备优良的网络环境,良好的网络试验平台,有一支主要由教授、年青博士与研究人员组成的高水平学术队伍,在信息安全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承担着多项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重视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

为促进实验室的开放和交流,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在科学技术的前沿开展高水平的基础性研究,及时获得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动态和掌握前沿的关键技术,使实验室在国内外的知名度逐步提高,进一步发挥省重点实验室的核心和辐射作用。广东省信息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意义重大、具有相当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取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并在本实验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发表论文时应共同署名,本实验室一般为第一或并列第一署名单位,不能仅在脚注中加以致谢。本实验室的正式署名为 :

广东省信息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山大学 广州: 510275
英文署名为: Guangdong Key Laboratory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 Sun Yat-sen University , Guangzhou , 510275 , China

2.申请课题经本室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和室领导批准后,申请人应与实验室签订合同,同时提交项目计划书,并按计划到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将为客座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生活上的便利。

3.除重点资助的项目外,课题研究基金有效期一般为二年,对确有重要进展的课题可酌情可延长至 3 年。每项课题研究基金资助金额一般为 2 万元左右,采用滚动方式按年提供,根据进展情况,继续、终止、或加强资助。该款使用权归课题负责人;当年拨付的课题基金款可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4.对于广州市以外的单位,批准的研究经费有 1/3 的经费拨到申请人所在单位,对于广州市的单位批准的研究经费有 1/2 的经费拨到申请人所在单位,其余只限于在本实验室使用,开支项目包括:在实验室使用的科研业务费,论文发表费,专利申请费,试验材料费,小型专用仪器设备用费,以及客座人员来往实验室的交通费,其余各项开支应遵守中山大学的财务规章制度。

5.获准课题应每年以学术报告的形式向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作研究进展报告,结题时需附课题总结报告,并将完整的研究档案正本移交本实验室管理。

6.研究课题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更改计划,须提前提出书面报告,由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