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少梅

2025届毕业生:

 

《毕业生登记表》(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本科生须填此表,研究生不用填)是毕业生个人档案的必备重要材料,所有获得毕业证的学生都须填写,现将2025届毕业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的工作要求

 

1.作为毕业生离校前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我认知、自我教育的重要环节,各位毕业生要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完成鉴定材料。班委鉴定及导师意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本科毕业生(不包含结业生、肄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学历教育研究生(双证)填写《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本人必须严肃对待填写工作,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并参照《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范本(附件1)、《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范本(附件2)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填写范本(附件3),认真如实填写。

填写时一律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晰不潦草,不得出现错别字,不得随意涂改。注:国际学生无需填表。

 

如《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填写错误面积较大,请自行打印附件4,注意不能修改格式。

 

3.毕业生鉴定材料个人部分完成后,交由班级班长或团支书,由班长和团支书召集班委完成班委鉴定意见,并审核毕业生登记表所有填写内容,逐个做好审核工作,确认登记表符合填写要求后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4.本科班级上交毕业生鉴定材料时,请将同一个学生的《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附件4)夹在其《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并将登记表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进行排列提交。

 

5.请班级填写附件5《2025届毕业生交表情况统计表》的实交人数、已交学生学号、未交人数、未交学生学号信息,电子版交由各年级兼职辅导员进行汇总。

 

二、毕业鉴定的时间安排

 

1. 5月16日起,以班级为单位领取《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下发给毕业生。

领取地点:

本科生:计算机学院A103;

研究生:计算机学院A105 。

 

2.5月23日前,毕业生完成表格填写,贴好照片,提交给本班班委。除了学院意见和学校意见,其他栏目都要填写,没有可填内容的,也要写“无”,不能留空。

 

3.5月30日前,各班班委完成班委鉴定意见填写、表格检查,然后以班为单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4.6月底前,学院将进行检查,填写学院鉴定意见,完成学院和学校盖章。

 

5.6月底7月初,学院将鉴定材料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班级落实毕业生登记表的发放、回收和初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表格及时反馈给毕业生修改。

 

2.毕业生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毕业鉴定材料,以免造成无法按时归档等后果。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同学请如实填写处分内容,如未如实填写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4.延毕、结业、肄业学生无需填写毕业鉴定材料,这部分学生待修满学分拿到毕业证后,再到学工办领取填写材料。

 

 

 

计算机学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