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含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苏亨狄

本科2021、2022、2023级: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中大学生〔2023〕9号)、《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2)、以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二)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3.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4.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5.中山大学英才奖学金

(三)捐赠奖学金 

1. 中山大学华为奖学金

2. 君海奖学金

3. 永旺奖学金

4. 三七互娱大学生赋能奖学金

5. 三星奖学金

6. 腾讯奖学金

 

三、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记录在教务系统的所有科目无不及格记录,缓考不算不及格,重考或者重修算不及格)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经学院认定的2023-2024学年学年公益服务总时长不少于50小时;

(八)经教务部门批准的缓考学生,每学年缓考科目超过3门的,不能参加当年的奖学金评选。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以及附件3国家、学校设立的本科生奖学金参评条件。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的奖项设置和条件,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设定。我院设置的项目和条件如下:

项目设置:

1、学术创新奖;2、道德风尚奖;3、学科竞赛奖;4、文体艺术奖;

各奖项参评条件:

1、学术创新奖: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或者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以中山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含正式录用),或作为正式代表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并有论文被会议论文集全文收录,或论文摘要被大会论文集收录,或受邀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做报告;

(2)学术著作:参与撰写、编写或翻译学术著作;

(3)科技成果:参与已开展成果应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应用性科技成果,要求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国家专利授权并已开展成果应用的科技成果;

(4)产生重要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参加决策咨询、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播等方面重要活动的学术报告,并有突出成效,有被政府部门或者学校采纳的调查报告、咨询建议及内部参考等成果;

(5)参加科研项目: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道德风尚奖:用于奖励道德品行表现突出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3)参加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或者长期从事志愿服务,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3、学科竞赛奖:用于奖励参加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际重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2)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3)获得省部级重要科技奖项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 以上提到的“主要成员”为个人排名前5名。

4、文体艺术奖:用于奖励在文体艺术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体育类竞赛:国家级体育赛事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省级体育赛事单项冠军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文化艺术类竞赛(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画、摄影):国家部委举办的国家级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或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举办的省级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文艺、体育特长生不得以特长项目的成绩申请参评本项奖学金。

四、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

学校按照全校参评奖学金的本科学生总人数的比例,给我院分配的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共18个。

分配原则:按各年级应评人数比例将奖项的名额分配到各年级,再根据各年级内的各专业方向的人数比例将各个奖项的名额细分到各专业方向。根据往年惯例,各专业不管学生人数多少,至少分配1个名额。

再分配原则:对于可能出现各年级各专业的奖学金名额用不完的问题,再分配原则为:年级内某专业方向用不完则本年级内按其余专业方向的人数比例进行再分配;年级内用不完的名额则按其余年级的人数比例进行再分配,然后再按该年级内的各专业方向应评人数比例进行再分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按照全校参评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总人数的比例,给我院分配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 名额共42个。

评选原则:学院将结合参评条件,在全院申请参评的学生中,按照学生的综合测评专业方向排名百分比从高到低排序,择优评选。

 

(三)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按照全校参评奖学金的本科生总人数的比例,给我院分配的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的名额分别为57、113、170。

分配原则:按各年级应评人数比例将奖项的名额分配到各年级,再根据各年级内的各专业方向的人数比例将各个奖项的名额细分到各专业方向。根据往年惯例,各专业不管学生人数多少,至少分配1个名额。

再分配原则:对于可能出现各年级各专业的奖学金名额用不完的问题,再分配原则为:年级内某专业方向用不完则本年级内按其余专业方向的人数比例进行再分配;年级内用不完的名额则按其余年级的人数比例进行再分配,然后再按该年级内的各专业方向应评人数比例进行再分配。

其中,各年级专业方向的国家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2023级2022级2021级
专业方向不分方向计科信计系统结构人工智能保密计科信计系统结构人工智能保密
国家奖学金62111121111
一等21132121111221
二等41264332223342
三等61397543334563

 

(四)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每个专项,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档次,一等奖奖金2000元/人,二等奖奖金1000元/人。

学院将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以及学校分配的奖励额度,最终评定各专项和各档次的获奖人选。

 

(五)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申请尚未开展,具体待学校确定后另行通知。

 

(六)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设一等奖、二等奖,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名额分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综合测评排名前25%(包括25%)的学生可以申请一等奖,综合测评排名25%-50%(包括50%)的学生可以申请二等奖;经学院和学校审核符合条件者即可获得该项奖学金。拟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推荐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七)中山大学英才奖学金:

英才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获评(不用单独申请):

1、校级捐赠奖学金差额评选落选,且错过其他捐赠奖学金(包括院系级捐赠奖学金)的评选;

2、因捐赠方原因使捐赠合同无法履行,导致原推荐的学生不能获得捐赠奖学金的。

 

(八)捐赠奖学金:

名额分配:目前我院确定可评选的捐赠奖学金名额及要求见附件8;

评选原则: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参评捐赠奖学金的学生须已被推荐获得评奖年度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学院择优推荐。

 

(九)各类奖学金兼得原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3.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5.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重要提醒:申请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多个奖学金,只有提交了申请才能进入评选,未提交的学生不参与评选。最终由学院和捐赠方根据申请情况,按照奖学金兼得原则完成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一)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2024年10月4日前,各年级评定小组在完成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和公益时认定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测评排名、公益服务认定结果、体测成绩,无挂科记录等评选要求,按名额比例评选出本年级各专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填写附件4《(20××级)本科生2023-2024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结果》,将评选结果在年级公示,并提交学院汇总。

10月8日前,学院将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奖学金评选条件,审核各年级的初评结果,然后在学院公示3天,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xgxt.sysu.edu.cn/jxj)设定获奖学生的获奖等级。

(二)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申请人于2024年10月5日前按要求填写附件5:2023-2024学年度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信息一览表(学术创新奖;道德风尚奖;学科竞赛奖;文体艺术奖。所填内容请严格按提示填写,否则填写无效)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发送给各年级兼职辅导员。各年级兼职辅导员自行确定本年级申请信息一览表的收集方式,于2024年10月7日前将统一格式后的信息一览表汇总表与证明材料打包发送给苏亨狄老师。

学院将根据申请学生情况组织评选,公示后报学校。

(三)国家奖学金:

符合条件者,自行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xgxt.sysu.edu.cn/jxj)上申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凭NETID登录),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5日。填写要求请查看附件7。

10月6日前,各年级完成年级评选,将评选结果在年级公示,并上报学院;

10月8日前,学院完成审核,将结果在学院网公示,后上报学校;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符合条件者,自行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xgxt.sysu.edu.cn/jxj)上申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凭NETID登录),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5日。

10月6日前,各年级审核申请学生的条件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后上报学院;

10月8日前,学院完成审核,根据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高低,依次予以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一等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二等励志奖学金。并将结果在学院网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

(五)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申请时间方式和流程,待另行通知。

(六)捐赠奖学金:

对照附件8,符合条件者,自行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申报(http://xgxt.sysu.edu.cn/jxj)(“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凭NETID登录),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

其中,面向2022级的腾讯奖学金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学生填写指定表格等材料,打包发给年级兼职辅导员汇总华为奖学金和永旺奖学金除了在系统上申请,还需要填写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10和附件11,发给年级兼职辅导员汇总

10月20日前,学院完成评选,根据评选条件,在全院范围内择优评选,并将结果在学院网公示,后上报学校;

 

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各级评议,同学们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年级辅导员老师实名反映,并提供具体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各班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奖开展学金评定工作。

2.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学校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联系

学院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联系方式http://cse.sysu.edu.cn/about/management/2

 

计算机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