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苏亨狄

本科2023、2024、2025级各班: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奖学金的评定应以综合测评作为主要参考依据。为做好2025-2026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此次综合测评依据《计算机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计算机〔2026〕2号)(附件1)进行评定。

评选原则:同一项目不能在两个学年重复加分。根据上学年综合测评情况,此次综合测评的时间区间如下:2025年9月8日-2026年9月6日。

根据《计算机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计算机〔2026〕2号)规定,综合测评学业平均分绩点的计算科目为该学年所有的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不含公共选修课

为保证公平公正,请各班严格执行以上要求。

专业发生变更的同学,应按其年度所读专业及所在院系(原则上以就读时间长者优先),回原院系参加综合测评和参评当年度奖学金评选。

二、评定程序

1、9月10日前,各班依据《计算机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要求成立本班综合测评评定小组,向全班同学公布名单并发送至本年级兼职辅导员处汇总备案。

2、9月12日24点前,参评同学如实填写《综合测评附加分明细表》(附件2),《2024-2025学年学生成果统计表》(附件5),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打包交给本班评定小组。

   注:为了统计掌握我院学生的成果,要求学生将学年内所获得的的学生成果,完整填入附件2和附件5,一并发给班评定小组,否则不予以加分。请各班严格执行,综合测评结束后,各班汇总附件5(统一格式)交给本年级兼职辅导员。

(为公平起见,提交时间截止后,各班不应再接受新增加分项目的申请。)

3、9月16日前,各班评定小组审核、汇总本班同学的附加分。各班填写《综合测评附加分明细表》,将《综合测评附加分明细表》提交给年级兼职辅导员汇总,各年级各班评定小组相互检查无误后,各班将统计结果在全班公示1天,学生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向本班评定小组提出,由班评定小组解释。公示结束后再次将《综合测评附加分明细表》提交给年级兼职辅导员汇总。各年级将统计结果在年级公示1天,学生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向本班评定小组或年级辅导员老师提出

4、9月18日前,各班评定小组负责完成本班同学综测分数的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学年的成绩单将由年级辅导员提供给各班班长)。填写《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3)汇总给年级兼辅。各年级将综合测评得分结果在年级公示1天,学生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向本班评定小组或年级辅导员老师提出。

5、9月21日前,学院审核各年级各班的综合测评结果,并将审核后的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

三、工作要求

1、各班须严格按通知要求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评议和审核本班的结果,各班评定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如遇无法处理的问题,可收集汇总提交本年级辅导员老师,由年级和学院讨论后回复各班。

2、各班通过各种渠道将通知和结果告知本班同学,评选结果须在班内公示1天,公示时注意保护学生个人敏感信息。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联系方式请见https://cse.sysu.edu.cn/about/office,或咨询各年级兼辅。) 

 

计算机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