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痕迹 首页 学生工作 学工通知 学生工作 学工队伍 学工通知 团学建设 学子风采 实习就业 学工通知 28 2024-05 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中心: 根据《中山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8〕5号),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经与经办银行确认,现开展2024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依托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网上银行开展(操作指引见附件2)。 28 2024-05 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工作(第一批)的通知2024届毕业生: 现将《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工作(第一批)的通知》转发予你们,请各位毕业生认真查看。 27 2024-05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在校生: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迎百年校庆、创文明宿舍”活动暨2023-2024学年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以“迎百年校庆、创文明宿舍”为主题的宿舍文化建设活动暨2023-2024学年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 2024-05 计算机学院2024-2025学年国际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中山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要求,经学生自评、学院初审等程序,对我院国际学生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和活动表现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学号 姓名 16 2024-05 关于开展2024届校友年级理事聘任工作的通知2024届毕业生: 今年是中山大学建校100周年。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校友工作,保持毕业生与母校联系与互动,增强毕业生对学校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共迎学校百年华诞,根据学校《教育发展与校友事务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届年级理事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届年级理事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2024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推选1名理事。为加强留学生校友工作,如应届毕业生中有国际学生,另推选1名国际学生为年级理事。 二、报名方式 15 2024-05 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鉴定工作的通知2024届毕业生: 《毕业生登记表》(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本科生须填此表,研究生不用填)是毕业生个人档案的必备重要材料,所有获得毕业证的学生都须填写,现将2024届毕业生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的工作要求 1. 作为毕业生离校前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我认知、自我教育的重要环节,各位毕业生要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完成鉴定材料。 15 2024-05 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2024届毕业生: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学校决定在2024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2024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2 2024-05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年级各班、各在校学生: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2024-2025学年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一、认定对象 09 2024-04 计算机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2023年修订)的通知各在校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和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学院于2023年12月启动了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文件的修订工作。经征询部分研究生及导师意见,结合往年工作情况,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三个管理办法已印发,现公布如下。 附件: 1.计算机学院关于印发《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2.计算机学院关于印发《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08 2024-04 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位2024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与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就业统计,促进2024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毕业生应在确定升学或就业后及时报送毕业去向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4年预毕结业学生(包括港澳台学生和国际学生)。 (二)报送时间 即时起开始填报,毕业去向信息采取实时报送更新的机制,即毕业去向信息如有变动须及时上报或更新。 (三)报送流程 1.国内学生(含港澳台生) 26 2024-03 关于中山大学郭谢碧蓉奖学金、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初评结果的公示各在校研究生: 根据《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学年中山大学郭谢碧蓉奖学金、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审核,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中山大学郭谢碧蓉奖学金 叶盛源、吴飚 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 李越承 22 2024-03 关于《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等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相关文件修订稿的公示各研究生导师、在校研究生: 根据《关于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等研究生奖助金评选相关文件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我院面向研究生导师、在校研究生广泛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6条。 经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现将《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稿)》、《计算机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稿)》、《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办法(修订稿)》、研究生学术科技竞赛推荐列表(2023年12月修订稿)等4份文件(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3月26日。 16 2024-03 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学年中山大学郭谢碧蓉奖学金、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在校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现将《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学年中山大学郭谢碧蓉奖学金、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予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并按以下要求提交评审材料: 1、我院可推荐3名研究生参评,参评人员须符合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的要求。 2、本次奖学金评审将根据《计算机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最终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参评人选,本学年曾获得其他奖学金者不予参评。 08 2024-03 公示:计算机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三七互娱粤+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各在校本科生: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和捐赠方有关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评选,拟推荐以下同学参评三七互娱粤+奖助学金: 姓名 01 2024-03 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三七互娱粤+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在校本科生: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和捐赠方有关要求,现开展2023学年三七互娱粤+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助学金项目简介 26 2024-02 计算机学院关于推荐参评2023年 “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各位同学: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1〕43号),现学院开展2023年“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参评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对象:2023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学生; 23 2024-02 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助理招聘通知新学期因工作需要,学院办公室面向全校在校生招聘学生助理若干名,要求如下: 1、思想道德修养良好,身心健康,学有余力,每周(周末除外)有2个半天(上午9-12点,下午2-5点)的时间可用于勤工助学; 2、待人热情有礼,工作积极主动,办事认真负责,细心耐心。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根据学校要求,学生参与勤工助学不能重岗,即一个人不能同时在校内2个岗位上担任学生助理; 4、《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其他规定; 12 2024-01 关于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结果的公示本科各年级各班: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经本科各年级各班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现场展示评选,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11 2024-01 计算机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学生工作的通知各年级各班,各在读学生: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学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4年寒假时间从2024年1月14日起至2月24日止,本科生按校历安排放假,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培养计划在放假时间内具体安排假期。2024年2月24-25日报到注册、2月26日正式上课,具体注册事宜由教务另行通知。 03 2024-01 关于2024届毕业生就业协议解约模块开放的通知各2024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和上级部门有关通知要求,现省厅就业管理系统2024届的解约模块已开放,解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已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提交就业协议书的,因特殊情况需与原签约单位申请解约的2024届毕业生。 二、办理方式 1、提交纸质版解约所需材料(原协议书、原签约单位的同意解约证明、新单位接收或录用相关材料)、个人解约申请书到年级辅导员处,征得院系同意后,在系统上按下列步骤操作。 分页 首页 首页 … 页面 2 页面 3 当前页 4 页面 5 页面 6 … 末页 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