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设备〔2015〕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校国庆假期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放假前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
  2. 各实验大楼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3. 各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如需开展实验必须至少两人在场,各实验室负责人需提前安排好假期期间的实验计划(包括实验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并制订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
  4. 加强剧毒、易燃易爆及易制毒等化学试剂和其他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5. 加强实验室气瓶的检查与管理,气瓶存放场所通风良好,规范操作,使用前检查瓶体状态,核对瓶体标签,做好使用登记,不开展实验时关闭主阀门。
  6. 在假期期间施工的实验室,要对实验室内因施工可能引发安全和盗窃事故的设施和材料做妥善处理,施工期间,实验室要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7. 国庆假期期间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根据事件大小,逐级电话上报。

请各单位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范动员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安排做好国庆放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