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山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信息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山大学)是校院两级管理单位,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强化学生动手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升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在坚持实验室为教学、科研服务宗旨前提条件下,使实验室开放有序,安全有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中心全体都应重视开放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各实验平台在平台主任的领导下,根据各专业培养总目标及本室开设实验课应达到的子目标,研究并组织实施开放实验教学的各个环节。

二、各实验室应把接纳学生的课外科技活动、增设选修、学生设计实验和学生就业技能实训作为实验室的一项基本任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根据课程建设与实践教学发展的需要,将实验教学大纲和科研、就业技能需求有效结合,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精简验证性实验,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

三、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实验开放与实验室开放,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制定可行的实验室开放方案和开放时间。

四、各实验平台应有实验开放计划一览表,每学期的第一周由平台主任提交实验室开放计划和安排。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同时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五、各实验平台还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实验室开放管理实施细则,包括详细的仪器设备操作及管理规程,学生、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和学生助理的职责等。

六、实验室开放后,各实验平台须安排实验技术人员及学生助理参与实验指导和实验室管理,并提倡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适度参与实验室管理和协助实验指导。

七、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和假期利用现有实验条件进行课外科技创新实验和自主实验。

八、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应进行实验室安全、防火和卫生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学习《学生实验守则》、《实验操作注意事项》、《仪器设备使用说明》、《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运作须知》等知识。

九、实验室开放要求做好记录,包括开放范围、开放时间、管理手段、实验内容、对学生的覆盖面及效果分析等。做到开放时间长、开放范围及覆盖面广。

十、实验室应做好开放实验教学文件的存档工作,例如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教材、实验设计方案、实验教学课表、实验室运行记录、学生实验报告和发表的论文、学生获奖证书以及其它开放实验成果等。

十一、实验室应定期收集、归纳与实验室开放相关的学生反馈信息和效果分析,并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实验室开放方案的执行情况、开放实验教学的质量与评估、经验体会和建议、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