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开展2018年和2020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答辩论证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关于开展2018年和2020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答辩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直属系、公共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教务部关于启动2018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教务〔2017〕128号),教务部将于6月12日举行2018年和2020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答辩论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文本材料
1. 请参照《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评审原则》(附件1)中设备购置部分的要求,组织汇报ppt内容。
2. 请按《现场提交材料清单》要求(附件2)提交材料,《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备清单》《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申报(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联系人表》缺一不可。 汇报 ppt 请在本周日中午 12 : 00 前发到邮箱: libiao8@mail.sysu.edu.cn 。
二、答辩安排
时间:6月12日8:00-17:30;
地点:广州校区南校园岭南堂,黄炳礼会议室(2018年项目)和叶葆定会议室(2020年项目)。
2018年项目和2020年项目分别答辩。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项目陈述环节10分钟,专家提问环节10分钟,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请各学院按答辩时间安排提早15分钟达到岭南堂二楼休息厅等候,并现场提交项目文本材料纸质稿一式七份(用于专家评审)。
联系人:黎彪,联系电话:84111548,13570353034,电子邮箱: libiao8@mail.sysu.edu.cn
附件: 1. 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评审原则
2. 现场提交材料清单
3.中山大学2018年和2020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答辩安排表
教务部
2017年6月9日